服务条款

最后更新日:2024年11月27日

本服务条款规定Tabicon提供的旅行助手服务的使用条件。

用户应按照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本中文版本仅为方便理解而提供。如与日文版本存在不一致,以日文版本为准。

第1条(适用)

  1. 本条款旨在规定本服务的提供条件,以及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本服务使用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公司在本服务上公布的使用规则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3. 如果本条款与本服务的其他说明存在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第2条(使用注册)

  1. 希望使用本服务的人同意遵守本条款,并按照公司指定的方法提供公司指定的信息后,可以申请使用注册。
  2. 公司根据自身标准判断是否批准注册,并在批准时通知申请人。
  3. 注册完成时,用户与公司之间成立服务使用合同。
  4. 如注册信息存在虚假或遗漏、未取得必要同意、与反社会势力有关、过去违反过合同、曾受到停止使用等措施,或公司认为注册不适当,公司可以拒绝注册或再次注册。

第3条(注册信息变更)

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用户应按照公司指定的方法及时通知公司。

第4条(密码及用户ID管理)

  1. 用户应自行负责妥善管理和保管与本服务有关的密码及用户ID,不得让第三方使用,或进行出借、转让、名义变更、买卖等行为。
  2. 因密码或用户ID管理不充分、使用错误或第三方使用而产生的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5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或公司判断属于以下的行为。

  1. 违反法律法规或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
  2. 对公司、其他用户或第三方进行欺诈、威胁、权利侵害、骚扰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3. 发送暴力、淫秽、歧视、反社会、有害或公司认为不适当的信息。
  4. 对系统造成过度负荷、未经授权访问、冒充他人、逆向工程或妨碍运营的行为。
  5. 未经许可的广告、招揽、收集用户信息、向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或以结识无关系异性为目的使用本服务。
  6. 引发或帮助上述行为,或公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行为。

第6条(服务停止等)

  1. 发生紧急维护、系统或通信故障、访问集中、未经授权访问、不可抗力或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时,公司可以不事先通知用户而停止或中断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
  2. 公司不对根据本条采取的措施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7条(权利归属)

  1. 与本服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或授权公司使用的人所有。
  2. 用户声明并保证其对投稿数据拥有合法投稿权利,且投稿数据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3. 用户就投稿数据向公司授予全球、非独占、免费、可再许可且可转让的使用许可。
  4. 用户同意不向公司及其权利继承人或被许可人行使著作者人格权。

第8条(注销注册等)

  1. 如用户违反本条款、注册信息存在虚假、长期未使用、未回复公司联系或公司认为必要,公司可以删除或隐藏投稿数据、暂停使用或注销用户注册。
  2. 发生上述情况时,用户对公司负有的所有债务均丧失期限利益,并应立即清偿。
  3. 公司不对根据本条采取的措施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9条(退会)

  1. 用户可以通过完成公司指定的手续退出本服务并删除自己的注册。
  2. 退会时如对公司负有债务,用户丧失期限利益并应立即清偿全部债务。
  3. 退会后用户信息的处理,按照用户信息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10条(服务内容变更、结束)

  1.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变更本服务内容或结束服务提供。
  2. 公司结束提供本服务时,将事先通知用户。
  3. 公司不对根据本条采取的措施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11条(免责声明)

  1. 公司不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服务适合用户特定目的、具有准确性或有用性、符合适用法律、可持续使用或不存在缺陷。
  2. 公司对用户因本服务遭受的损害,不承担超过用户过去12个月向公司支付金额的赔偿责任,也不承担附带、间接、特别、未来损害或利润损失。
  3. 因本服务产生的用户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联系、纠纷等,由用户自行负责解决。

第12条(保密)

用户应对公司要求保密并披露的非公开信息进行保密,除非事先取得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13条(用户信息处理)

  1. 公司对用户信息的处理,按照公司另行规定的隐私政策执行。
  2. 公司可以将用户提供的信息和数据以无法识别个人的统计信息形式使用和公开。

第14条(本条款变更)

  1.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变更本条款,并通过在网站公布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变更后的生效时间和内容。
  2. 用户在变更后的条款生效日之后使用本服务时,视为同意该变更。

第15条(联系和通知)

  1. 用户对公司的咨询、通知以及公司对用户的联系或通知,按照公司指定的方法进行。
  2. 公司向注册信息中的邮箱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送联系或通知时,视为用户已收到该联系或通知。

第16条(地位转让等)

  1.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或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移转、设定担保或进行其他处分。
  2. 公司将本服务相关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时,可以将合同地位、权利义务和用户信息转让给受让方,用户对此事先同意。

第17条(可分割性)

本条款的任何条款或其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时,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18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1. 本条款及服务使用合同以日本法为准据法。
  2. 因本条款或服务使用合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纠纷,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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